一、为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和编辑质量,根据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等标准、规范的规定,本刊对来稿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论文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文字表述规范、通畅,篇幅一般不超过10 000字(特别优秀的论作可不受字数限制)。稿件请尽量用A4稿纸排版打印,并提供软盘。文末注明与作者联系的方式(电话或电子信箱地址)。
(二)、来稿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及通讯地址、作者简介、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以及英文篇名、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基金资助项目的论文应对有关项目加以注明。
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作者署名如为笔名,应注明真实姓名。题名下应标明作者通讯地址(含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
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及其学科类别。
摘要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观点,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专有名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
基金项目论文应标明基金项目全称及批号。
注释是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置于当页地脚;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同一文献在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第一次出现的序号标示,文后参考文献表的排列顺序以正文出现的先后为准,其格式为:
专著:[序号]主要责任者.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页码.
专著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析专著主要责任者.专著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析出文献起至页码.
期刊:[序号]主要责任者. 题名[J].刊名,年,卷(期):页码.
报纸:[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电子文献:主要责任者.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英文题名、英文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置于参考文献之后。
二、 本刊维护首发权,不受理一稿多投稿件。对稿件的审理实行同行专家匿名审理办法。如稿件寄出6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因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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